山东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要求
发布日期:2016-12-14 作者: 点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2016年山东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要求如下:已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考生可按照各试点院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具体办法选报任一试点院校。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报考要求试点院校需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根据通知,还对高职单招免试录取做了如下规定: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试点院校。
考生在选择学校报考的时候,也要留意一下单独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有的院校在招生时,可能会有其他的条件限制,比如2016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时,在计算机应用技术(中美合作办学)、软件与信息服务(校企合作)、市场营销、海洋化工技术等专业的招生中,就会对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要求。